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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9月17日
本服务条款(“条款”)约束您对位于 www.xhanaero.com 的网站(“网站”)的访问和使用,以及由 xhanaero 提供的任何包装产品及相关服务(统称为“服务”)的报价、订单或交易。 广东兴汉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我们”、“我方”或“我们的”),运营该品牌 XHANCO AERO访问本网站、索取报价或下单,即表示您(“买方”、“您”)同意受本条款约束。如果您不同意,请勿使用本网站或我们的服务。
广东兴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餐饮服务、航空配餐、零售及可生物降解包装的制造商。我们的运营依托于约 17,150 平方米 以及经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 9001 和 ISO 14001 标准。我们的注册营业地址和联系方式已公布在…… 联系我们 页。
2.1 公司出具的所有报价自出具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有效,除非另有规定,并须以原材料价格和生产能力的确认为准。
2.2 订单只有在公司发出书面订单确认书,并且(如适用)买方支付约定的定金后才具有约束力。
2.3 定制(OEM/ODM)产品根据买方批准的图稿和规格生产。买方有责任确保提供给公司的所有图稿、商标、标识和设计均合法,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4 买方应在批量生产开始前批准预生产样品或数字样稿。批准样品即表示接受所交付货物的规格、颜色和尺寸公差。
3.1 报价单上注明的货币为(通常为美元),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不包含税费、关税或海关费用。
3.2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条件为订单确认后支付 30% 的定金,余款在提单副本签发后方可放行装运单据。
3.3 公司保留在付款逾期的情况下暂停生产或发货的权利。
4.1 交货条款应遵循订单确认书中规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通常为FOB、CFR或CIF)。如未约定具体条款,则交货方式为FOB中国装货港。
4.2 根据双方约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转移至买方。任何关于货物短缺或明显损坏的索赔必须在收到货物后七(7)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4.3 交货日期均为预估日期,公司对此表示理解。对于因超出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原材料短缺、港口拥堵、海关检查或承运人延误)造成的延误,公司不承担责任。
5.1 公司保证所供应的产品在所有实质性方面均符合约定的规格,并符合生产时适用的食品接触和卫生法规。
5.2 保修索赔必须在收到货物后三十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上照片、批号和抽样数据。如索赔有效,公司的唯一义务是自行选择更换缺陷货物或向买方退还受影响数量的货款。
5.3 对于因买方批准的艺术作品错误、交付后不当储存或处理或正常磨损造成的缺陷,公司不承担责任。
6.1 本网站、其内容、产品照片以及 XHANCO AERO 名称和标志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本公司所有。
6.2 买方授予公司非独占许可,允许公司仅为制造和交付订购产品之目的使用买方的商标和艺术作品。
6.3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专门为买方生产的模具、模具和印刷版仍归公司所有。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因任何订单引起或与之相关的全部责任总额不得超过该订单的总金额。公司对间接的、附带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商誉损失或业务中断,概不承担责任。
8.1 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可根据要求提供合格声明、材料安全数据表和证书。
8.2 所有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产品均附有相关认证文件,以证明其材料成分符合标明的要求。买方有责任核实产品是否符合目标市场的监管要求。
各方均应将另一方在订单中披露的所有技术、商业和定价信息保密,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
若买方违反本条款、破产或未能按期付款,公司可立即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终止服务不影响已产生的权利或义务。
本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因本条款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公司营业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公司可能会不时更新这些条款。最新版本将始终发布在本页面上,生效日期如上所示。在发布后继续使用本网站或下新订单即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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